一、创新不是搞科学发明,人人都可以进行业务品种的创新
业务创新虽然最好通过建立一支对技术和业务精通的高层次专业队伍,专门负责产品的需求整合和业务沟通,但并不等于向科研机构的专家一样进行“科学发明”式的典当业务创新。典当业务创新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几个人的事情,而是由专业机构为主,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个整体。因此,典当行如想进行业务创新,就不能单单局限于某一个部门或某几个人身上,应充分的发掘包括一线人员、后台人员在内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内在潜力,从规范化运作、方便办理当物抵押登记、扩展抵押权行使的条件、降低担保物权的实现成本、降低不知情收赃的风险、减少业务环节、提高效率、提供服务质量、增加业务品种、风险控制和还款方式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为鼓励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创新的积极兴,典当行应完善真对业务创新的激励机制,对于提出创新理念(包括节约开支、风险控制)的员工应给予充分的奖赏,
二、客户关心的问题、风险控制是创新的重点
我们在典当业务创新中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业务创新就是指业务品种的增加。但笔者认为业务品种的增加只是业务创新的一部分,业务创新还应包括规范化运作、方便办理当物抵押登记、扩展抵押权行使的条件、降低担保物权的实现成本、降低不知情收赃的风险、减少业务环节、提高效率、提供服务质量、增加业务品种、风险控制和还款方式等内容。笔者认为作为典当行的业务创新的重点是客户关心的问题和风险控制,典当行在业务创新时应抓住这两个重点,围绕这两个重点而加大对业务创新的力度。不断的征求客户的意见,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如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员工素质等)加大创新力度,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通过这次金融危机我们更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典当业务创新绝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在进行业务创新是已经要充分、全面的考虑清楚该业务所存在的风险点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实践中,典当行缺乏市场系统分析、目标客户选择和市场定位,甚至有些典当行是为了业务创新而创新,没有以客户所关心的问题和风险控制为主导,结合典当行的管理模式、经营体制、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以及业务创新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导致新业务、新产品从需求的提出、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直到投产,时间过长或风险控制措施设计不合理,造成贻误市场时机;产品本身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易为竞争对手模仿或存在风险漏洞现象。
三、创新是一种经营理念
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先生在谈到企业创新的时候曾谈过“创新是一种经营理念”,典当行作为一个经营性企业也不例外。典当行的业务创新其实就是投资人(老板)的想法并最终而转化成公司的经营理念。作为公司的经营理念,应充分的渗透和贯穿公司每一位员工的骨子中去,这样,才有利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进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随着我国典当行数量的增加,竞争加剧,如典当行不从战略高度认识到转变企业经营理念的重要性,努力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和经营方式,加大典当产品的创新力度,随着激烈的加剧,势必会造成业务量的萎缩,企业徘徊不前,甚至出现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出让企业的严重后果,所以对典当产品进行创新就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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