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众筹不是非法集资?
自《众筹创业,你一定要知道的几个法律问题》在虎嗅网上发表后,我又陆续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咨询,我发现对于想草根创业的小伙伴来讲,众筹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和机会。我接触的大多数有志于众筹创业的小伙伴,都是有梦想有追求人品不错的人,是真的想做一番事业,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作为一个无背景无资源闯荡京城的北漂,他们的困惑我感同身受,我是网络新经济的信徒,我相信它能改变传统工业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给小人物崛起的机会,我又看到了一些法律专家的忧心忡忡,比如主张要立即对众筹进行监管收网等,这些砖家都是从事众筹研究的前辈,他们的研究为众筹传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他们开出的药方我实在不能苟同,为了廓清笼罩在众筹上空的迷雾,我决定写这篇文章来进一步谈谈我对众筹的看法。
一、众筹和非法集资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内在的理念不同
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
非法集资罪产生的背景是工业时代,在我国则打上了很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在计划经济时代,金融秩序是绝对国家垄断的不容民间资本国外资本染指的领域,后来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这套思维观念还根深蒂固,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其中一些罪名的设置是为了维护现行金融秩序安排的。
众筹则是产生在网络等新经济成长繁荣的后工业时代,创业者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网络工具、或者专门的众筹网站发起自己的众筹项目,快速的聚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的资金、智慧和资源,实现快速的崛起,这是一种典型的民间小额资金的融资模式。
小伙伴们参与度不同
什么是众筹的理念,我觉得用湖州阿虎的一句话概括比较到位,即“集众人之智,筹众人之力,圆众人之梦”,理解这句话你就能理解众筹的真正意义,众筹当然不仅仅是筹钱这么简单,通过吸引一大批对项目感兴趣的小伙伴加入,从项目的定位、产品的研制都让小伙伴们参与,聚集大家的智慧做出一个牛逼的产品,然后通过小伙伴的体验和口碑传播,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参与众筹的人和项目、发起人之间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而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主要分为借贷或股权投资两种模式,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而股权投资从一开始投资时考虑的就不是参与而是退出问题,股权投资一般分为募投管退这几个阶段,真正参与融资项目的运营一般是在投后的管理这个阶段,但这个阶段参与的范围也是比较有限的,一般也仅限于公司的一些重大的运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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