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托体制改革和政策优化,创造制度优势
体制改革和政策优化的重点是通过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环境;发挥贸易政策增进要素质量改进效应、市场拓展效应、技术进步效应、竞争效应,着重培植以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和品牌为核心的新型竞争优势;以构建完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政策体系为抓手,着力培育新型贸易方式;通过进行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不断为我国产品出口开拓新市场;通过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发挥利润转移效应和进口保护、出口促进效应,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降低出口产品成本,提升出口竞争力;通过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促使国内企业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总结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创造的经验,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攻坚的步伐,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程。
五、跟踪国际经贸规则变迁趋势,主动参与规则制定
2008年金融危机后,尽管在少数国家出现了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但谋求打破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呼声和行动才是主流,由此也引发了新一轮全球经贸规则的变迁。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正积极谋求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掌握国际经济规则制定的制高点和控制权,一方面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推动大区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通过服务贸易协定(TISA)谈判,推动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引领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全球化秩序安排;另一方面,通过签订高水平的双边投资协定,促进投资自由化,主导国际投资规则安排。
国际经贸规则的变迁趋势显示,不仅涉及关境规则,而且越来越多地触及关境后规则,如国内竞争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外汇和国际收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等。这将对我国出口活动产生深刻影响。面对全球经贸规则的新变化,我国不能只是一味被动接受、简单遵从,只有把握全球经贸规则变迁的趋势,主动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的贸易利益,形成互利共赢的国际贸易格局,为提升我国出口竞争力、打造外贸新优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确立“大贸易观”,全方位提升国际竞争力
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我国已经由世界经济舞台的边缘步入世界经济中心,在成长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同时,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活动日趋活跃,正成为全面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经济大国。因此,在培养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中,还必须确立“大贸易观”,从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对外投资多角度、全方位提升贸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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