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锻造,“减法”提质!有效“减法”,让内蒙古厚植现代能源经济绿色发展根基。
2020年内蒙古退出和核减煤矿13处、产能2125万吨,“十三五”以来累计化解过剩产能6315万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3.7倍,落后产能退出加快。
内蒙古政府日前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提出,2025年底前,内蒙古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企业依法逐步退出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晰,内蒙古要从产业发展方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突出优化升级,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改造提升能源产业,提高新能源占比,保护性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实现能源经济转型取得重大突破。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要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实现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内蒙古能源发展最鲜明的底色。我们要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在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包头、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地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成为全区电力的主体能源,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做出贡献。”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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