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风险适当补偿共同负担,省财政首期将出资1.5亿元作为省级补偿资金,并在绩效评价基础上酌情增加。对骗取、挪用银行贸易融资的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其3年内享受各类政策、项目和政府资金扶持资格。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为我省重点进口企业新增贸易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主体:包括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
上篇:
下篇: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7号比科新大厦 传真: 电邮:303235380@qq.com
陇ICP备14001663号 泰和集团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397号 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