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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互联网金融行业洗牌进行时

        来源:金信网 | 作者:佚名 | 2015年9月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互联网金融从此拥有行业“基本法”,P2P网贷也从此摆脱了“野孩子”的地位。从业机构比较统一的观点是:行业洗牌在即,指导意见细则的出台将更具规范意义。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认为,“九成平台或将被淘汰”这样的说法略有夸张,但是突破红线,建立资金池、平台担保等不合规的平台,必将会被淘汰。这能在一定意义上倒逼市场以及投资者理性地看待这个市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有着积极的意义。  

          “监管不是限制P2P公司发展,而是引导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良性发展。其实,P2P行业早就在呼吁监管,在《指导意见》出台后,P2P这项发展迅猛的新兴融资业务或将告别‘野蛮’生长的年代,逐步趋于稳定”。

          央行等十部委于7月18日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意见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至此,自2013年起规模爆发式增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终于有了行业“基本法”。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网络借贷由银监会监管,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要求从业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指导意见》的出台让合规的网贷从业机构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一方面肯定了网络借贷业务的法律地位和在金融体系中作用,另外一方面也明确了网络借贷业务的界限和监管主体。今后,行业将会向着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此外,我们也看到,《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了针对投资人权益保护的措施,包括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纠纷处理机制等,但同时也强调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实质是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杜绝平台兜底行为,让网贷平台回归金融信息服务的本质。”金信网安丹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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