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教授认为,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缺乏顶层设计,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出现。由于缺少法律规范,国有企业之外的很多国有资产没有清产核资,权利义务不匹配,出资人、经营人和监管人的定位不清晰。
“以矿山、森林等资源性国有资产为例,现在是国有资产归地方所有,但是归省、市、县哪一级地方政府呢?法律没有明确,导致代理链条混乱。”李曙光教授说。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李曙光教授建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的顶层设计,要在法治框架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需要公开透明
李曙光教授认为,目前国有产权交易流转过程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交易过程不公开透明等诸多问题,而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交易过程不公开透明。
在国有企业合并分立、开展重大投资、转让重大资产等重大事项中不公开透明,这导致了在国有产权交易流转过程中出现资产评估不实、虚构虚增成本、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意见》提出,修改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曾经撰文建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企治理应该公开透明。但是现在,国企虽然是全民所有的企业,但是缺乏应有的透明度,许多公众对其财务状况茫然不知。
除此之外,刘俊海教授认为,一些国企负责人利用企业改制之际,推行信息不公开、对价不公允、程序不严谨的管理层收购(MBO);有些管理者甚至自买自卖,用国有资产购买国有资产,然后据为己有;有些国企高管利用近亲属开设的公司与自已控制的国有企业秘密从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攫取国家和人民的财富。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指出,2014年至今,通过中纪委网站公布的国企落马高管,至少已有115名。其中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成为了国企腐败重灾区。
近年来,刘志军案中的铁路工程招标黑幕和中石油窝案揭出的油田承包及采购招标“黑洞”,暴露出国有企业在采购及招投标中存在的巨大问题。
无独有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也显示,在工程承揽与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国有企业领导涉及较多的案发环节。
据该报告显示,在104例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之中,日常经营过程49例,财务管理过程18例,工程承揽过程12例,物资采购过程10例。工程承揽与物资采购引发的案件占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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