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魅随行》一文的末尾,写道:如果整个金融体系不改,现有监管体制不改,流动性危机这一鬼魅便不会绝迹。下一个中枪的会是谁?可能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
下一个会是谁?我现在不能下结论,但是非常乐意提醒诸位,满大街的“理财公司”、“财富公司”可能会成为风险点(已有案件爆出)。因为,这也是一个监管协调不当的例子,这么大个事,竟然没有一个监管当局负责,完全是一片监管空白……谁也不能保证这领域会发生什么。
几次危机也表明,原先的一行三会协调监管机制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协调监管,统一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二、分久必合
我国金融业正在步入混业时代,而且进展非常迅速。
所谓的混业,从业务角度讲,是允许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包括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转型过程中,大量的新兴产业正在兴起。这些产业由于现金流并不稳定,因此很难用传统的贷款实现融资,而需要改用新的融资手段, 主要是直接金融(包括股权融资、PE/VC、众筹等)。银行业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这块肥肉,所以也会逐步介入直接金融。同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逐步开展类银 行业务。这是混业经营的本质逻辑。
另一方面,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大量新式金融形式不断冒出来。它们在服务实体经济上是有贡献的,但如何监管它们,也是一个新课题。
我们由此归纳出金融监管的两个新课题:如何监管金融混业经营?如何监管新式金融形式?
但我们的监管体系,仍然维持分业监管的局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管一块(三会管业务为主,而央行除管部分业务外,还要负责宏观调控和整体金融稳定),这会导致两种比较棘手的情况:
(1)监管重叠:比如银行涉及证券业务(包括基金托管、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要接受两个部门监管,需要两者充分协调。做业务的微观主体要听两个婆婆的话,本身也累。
(2)监管真空:部分新式金融(比如“财富公司”),处于完全没有人管的地步。某些混业而来的交叉业务,则需要两个监管主体的协调,经常协调不当,产生监管盲区。
因此,一个明显的演变路径是:经济结构变化→金融模式变化→监管模式变化
我们现在经济、金融处于快速变化之中,各管一块的监管路子肯定是走不通了,需尽快转向统一监管,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覆盖全部金融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蛛丝马迹
先解释下本节标题“蛛丝马迹”,其中的“马”,不是我们骑的马(词义想表达是微小的痕迹,但马的迹是不会微小的),而是一种叫灶马的昆虫(这样就和“蛛丝”对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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